本网站www.grandvictoria3.hk如被视为广告则本告示适用。
发展项目名称:维港汇(「发展项目」)的第3期称为「维港汇 III」(「期数」)
区域:西南九龙 | 期数的街道名称及门牌号数:荔盈街8号 。卖方就期数指定的互联网网站的网址:www.grandvictoria3.hk | 本广告/宣传资料内载列的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显示纯属画家对有关发展项目之想像。有关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并非按照比例绘画及/或可能经过电脑修饰处理。准买家如欲了解发展项目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卖方亦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该发展地盘、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
卖方:天基置业有限公司 | 卖方的控权公司︰加耀发展有限公司 | 期数的认可人士︰黄明康 | 期数的认可人士以其专业身分担任经营人、董事或僱员的商号或法团:王董建筑师事务有限公司 | 期数的承建商︰中国海外房屋工程有限公司 | 就期数中的住宅物业的出售而代表拥有人行事的律师事务所︰胡关李罗律师行, 刘汉铨律师行, 的近律师行, 金杜律师事务所, 孖士打律师行 | 已为期数的建造提供贷款或已承诺为该项建造提供融资的认可机构︰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已为期数的建造提供贷款的任何其他人︰(1) 广明有限公司、(2) 耀廷有限公司、(3) 启怡有限公司、(4) Nart Finance Limited、(5) Fortune Spring Ventures Limited
本广告及其内容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亦不得诠释成作出任何不论明示或隐含之合约条款、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不论是否有关景观)。卖方保留权利不时改动发展项目、期数或其任何部分之建筑图则及其他图则、设计、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等。装置、装修物料及设备之提供以买卖合约条款作准。发展项目、期数及其周边地区日后可能出现改变。住宅物业市场情况不时变化,准买方应衡量其财务情况及负担能力及所有相关因素方作出决定购买或于何时购买任何住宅物业,于任何情况或时间,准买方绝不应以本广告/宣传资料之任何内容、资料或概念作依据或受其影响决定购买或于何时购买任何住宅物业。在作出购买决定前,应先取得物业的所有相关资料及仔细考量。如有疑问,应寻求专业意见。
卖方建议准买方参阅有关售楼说明书,以了解发展项目或期数的资料。详情请参閲售楼説明书。 | 本广告由卖方发布。
最后更新日期: 2024年11月25日